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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汉口银行重庆分行被罚190万元

xinfeng335 2024-09-20 未命名 4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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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信贷资金被挪用;2.贷款“三查”不到位;3.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4.浮利分费;5.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罚单显示,因以上5项违法行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被罚190万元;与此同时,作为相关负责人,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的梁蕾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业务部主管兼业务拓展二部负责人的卢芸被警告。

最后编辑于:2024/09/20作者:xinfeng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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